報關代理分為直接報關代理和間接報關代理。海關申報是海關出入境程序的必要環節之一。指負責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貨物或物品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海關監管港口,依法申報和辦理有關手續。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
進口報關關鍵點:
1.自理報關單位必須具有對外貿易經營和報關的權利。而代理報關則根據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又可以分為直接代理報關和間接代理報關。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
需提交以下證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如需要由海關核驗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則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的報關單。
2.貨物發票。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一般免交的情況是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貨物裝箱單。那份數量和發票一樣。但是,散裝貨物和單一品種,包裝內容一致的貨物可以不用交。出口收匯核銷單。
出口貨物報關的,外匯管理部門應當蓋“監管匯款”一章,并在各出口申報單的右上角填寫適用編號。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自理報關、專業報關和代理報關企業的區別
1.自報單位經經貿管理部門批準,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自報單位可以簽訂對外合同,只能按照海關簽訂的項目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不能代理其他單位簽訂的貨物報關手續。
2.代理報關企業具有有關部門認可的外貿倉儲運輸、國際運輸工具、國際運輸工具服務和代理等業務經營權,是兼營報關服務業務的企業。代理報關企業是歷史沿襲而成的,如外運、外代公司等。只有代理企業承包的貨物進行報關業務。
3.專門報關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沒有國際運輸代理權。是專門受出口貨物經營單位、運輸工具負責人和他們的代理人的委托辦理申請手續的企業。它符合海關鼓勵的報關專業化、社會化發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