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進出口代理業務中的風險賬戶甚至壞賬不斷增加,不僅造成利息損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風險系數也在增加,嚴重影響了外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風險問題正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根據近年來進出口工作的實踐,小編對該業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了粗淺的分析。
一般來說,出口收匯風險有六種主要類型
一、交貨規格和日期與合同規定不一致會導致收匯風險
出口商沒有按照合同或信用證交貨。首先,制造商延誤了工作,導致交貨延遲。二是用類似規格的產品代替合同中規定的產品;第三,交易價格低且以次充好。
二、由于文件質量差而有收匯風險
盡管規定用信用證結算外匯,并按時、優質地交付貨物,但裝船后提交給議付行的單據不僅一致,而且單據一致,因此信用證有助于對其進行應有的保護。此時,即使買方同意付款,他也支付了昂貴的國際通信費和不符合同規定的扣減,并且收到外匯的時間被大大推遲,特別是對于金額較小的合同,扣除70÷20后會有損失。
三、信用證規定的陷阱條款造成的風險
一些信用證規定客戶檢驗證書是議付的主要文件之一。買方將抓住賣方裝運的渴望,故意挑挑揀揀,但同時提供各種支付的可能性,以促使企業裝運。一旦貨物被交給買方,買方可能會故意檢查貨物是否有差異,延遲付款,甚至清空資金和貨物。
信用證規定,運輸單據將在簽發后7個工作日內在國外到期,等等。議付行和受益人都不能保證這些條款,并且必須仔細檢查證書。如果有陷阱條款,應及時通知修正案。不要貪婪,暫時不要省事,這樣會在未來埋下隱患。
四、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系統
導出工作涉及到所有方面,而且兩端都在外面,這就很容易出現問題。如果企業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方法,一旦發生訴訟,就會導致無法勝訴的局面,特別是那些只注重電話聯系的企業。其次,由于進出口代理企業的客戶每年都在擴大,為了瞄準貿易中的企業,有必要為每個客戶建立業務檔案,包括信用可靠性、貿易量等,逐年篩選和降低業務風險。
五、違反代理制度的經營所造成的風險
就出口業務而言,代理制度的實際做法是代理人不向委托方預付資金,盈虧由委托方承擔,代理人只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然而,在實際的商業運作中,情況并非如此。第一個原因是他們客戶少,外匯收集能力差,努力完成目標。第二是想賺更多的利潤,但代理費用不夠。
六、使用付款交單、付款交單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產生的風險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種長期商業付款方式。如果出口商接受這種方法,就等于為進口商融資。盡管發行人自愿支付延期利息,但表面上看,只需要出口商預付和貸款。本質上,顧客在等待貨物到達香港后會檢查貨物的數量。如果市場變化和銷售不順利,進口商可以向銀行申請不付款。
一些公司向在國外做生意的同學和朋友發放商品。我認為這是一個關系客戶,沒有問題,你不能收取外匯。如果市場營銷不佳或客戶出現問題,不僅錢不會被退回,而且貨物也可能不會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