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代理分為進口代理和出口代理,通常由代理經營。在進出口過程中,進出口代理人作為發貨人和收貨人以外的中介,收取傭金,即服務費,但一般不承擔信貸、外匯和市場風險,不擁有進口貨物的所有權,現代物流企業也有實力提供股票融資和進口資金置換等服務。當資金需求很大時,需要這種服務,這是一種供應鏈管理模式。
導入過程如下:
1.代表客戶與外國買家簽訂出口合同并開具正式發票;
2.代表客戶與國內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3.代表公司跟蹤合同執行程度;
4.按合同規定代開進口單證(發票、箱);
5.代表他人報告進口商品檢驗和衛生檢驗;
6.合作辦理進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重工業進口許可證、進口機電許可證等)需要進口;
7.配合辦理進口許可證手續;
8.代表政府辦理進口報關單;
9.進口運輸代理;
10.代表他人辦理進口收匯和結匯;
11.代表他人處理進口文件和法規。
進口:海外出口商委托貨運公司負責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出口商根據某些運費向貨運公司付款。貨運公司提供優質服務,確保貨物安全。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他們可以分為進出口代理、進口空運代理、快遞進口代理和進口陸運代理。
1.代表客戶與外國買家簽訂出口合同并開具正式發票;
2.代表客戶與國內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國內供應商提供增值稅發票;
3.代表公司跟蹤合同執行程度;
4.按合同規定代發出口單據(發票、箱);
5.代表政府報告出口商品檢驗和衛生檢驗;
6.配合辦理原產地證書;
7.配合辦理出口審批手續;
8.代表政府處理出口申報;
9.處理出口運輸;
10.代表他人辦理出口收匯、結匯和核銷;
11.代表辦理出口退稅。
出口:指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幫助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或個人從事出口業務。出口公司通常為出口發貨人處理的項目包括:收匯、報關、訂艙、出示文件、核實和退稅,出口流程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