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是指非本地區居民購買生產或消費所需的原材料、商品和服務。進口的目的是獲得更低的生產投資,或者尋求國內沒有的產品和服務的壟斷利潤。第一步是診斷進口商品。特別是在申報價格時,我們可以評估同期申報商品的海關價格,以提高清關效率。進口貿易是指將外國商品輸入國內的貿易活動。它是國際貿易的一部分。
通常,進口清關程序分為四個步驟:申報、檢查、納稅。
一、申報
目前,海關接受申報的方式一般有三種:口頭申報、書面申報和電子數據交換申報,其中后兩種主要是申報方式。
二、查驗
海關根據經審核的文件,在海關監督場所檢查申報的進口貨物,檢查單一貨物是否一致。海關檢查時,清關人現場幫助海關工作。
三、繳稅
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進口稅的繳納方式為人民幣。第二 ,完稅價格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關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第三,一票貨物的關稅人民幣十元以下的免稅。
進口清關所需手續一般是由具有通關資質的貨運代理公司辦理相應的通關手續。代理通關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通關手續如下:
一、提貨
進口商或外國公司通過電話或傳真通知進口部人員貨物進關,操作人員派車到進口商處提取通關文件。
二、清關
清關員收到清關文件后優先審核,審核無誤后交海關清關。
三、納稅
海關審核正確后,會自動制作進口稅單和增值稅稅單,由客戶直接繳納稅款,或由貨運代理代為預繳稅款。
四、檢查
納稅后等待海關進一步指示。海關需要檢查貨物的,由清關人員和海關官員共同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放行。
五、配送
根據進口商的要求,貨運代理可以派車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六、成本計算
貨物順利清關,安全到達進口商指定地點后,進行后期成本計算。
七、貨運代理進口清關費用
包括運輸費、清關費、代墊稅、運營費、倉儲費等。原出口貨物退回進口時,原收發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清關單,以及保險公司確認、托運人溢出、泄漏確認等相關材料。此外,進口商還應注意貨物的申報期。海關規定,進口貨物應當自運載工具進入之日起進口。如果超過三個月未申報,海關將出售貨物。扣除各種費用后,余款將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