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是檢驗的簡稱,商檢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一部分。因此,有很多種類的商品需要檢驗。在這里,商品檢驗的含義應該是: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衛生檢疫是三種檢驗。
一切國際貨運代理貨品都需要查驗。但是,這種核查并不一定合理。合理核查即合理核查。在報關資料中所列管制條件為A(進口)或B(出口)的貨物,報關時必須向海關出示商檢局提供的報關資料。如果沒有A、B,這就是對貨物的合理合法檢驗。實物檢驗(法定檢驗)只適用于符合以下條件的貨品。
1.根據目錄中的規定需要使用測試過的貨物。
2.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的貨物。
3.具有特定減稅或免稅證明的貨物。
4.其他需要經過合理檢驗的貨物。備注:僅列出一般貨物。
國際貨運代理物品的包裝和標識,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如果沒有統一的包裝標準,包裝應按照確保運輸安全和貨品質量的原則進行,如需另外使用備用包裝,應出示備用包裝。
根據托運的貨物,承運人應刷涂,在貨品的兩邊貼上標記和序號,不易刷涂,粘貼時要打上標識和編號。貨物編號及裝運編號包括:運輸編號(或運輸標記)、到港、接收人、貨物總數和出港。含有1個標識和三個主要用途的簡易標志也適用于某些直通線路和一站式服務運輸線路,包括到港、接收人和運輸標記。
物流企業用簽字筆、筆填寫內容,書寫清楚,不容易退色,要用簽字筆和筆填寫。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不使用標識和編號,但海運集裝箱編號應在貨運單的運輸標記欄上注明。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國家規定,承運人應對貨物包裝(防濕、易碎、不倒裝等)作出包裝、儲存和運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