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國對危險貨物進出口均有嚴格的控制,所以對危險貨物報關有一定的要求。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報關危險品注意事項:
一、在危險貨物出口前,向進口報關公司提供危險貨物的說明書(在危險貨物說明書中必須包括中英文名稱、危險貨物等級、危險貨物的法規頁碼和聯合國編號),并要求海關予以接受。
二、如港口收到此危險貨物,可著手安排訂艙事宜。
三、訂艙前,我司須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注冊申請表》和《包裝鑒定申請表》,如公司已在港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注冊,則無需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注冊申請表》,但需在《包裝鑒定申請表》上蓋公章,將兩份文件交廠,由廠向當地商檢局申請,進行海運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鑒定。
四、訂艙時,除一般單據外,還需提供下列單據:危險貨物中英文說明書(副本)、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情況的鑒定報告單、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報告單(紙箱)注:有時裝箱證明是必要的。
五、訂艙時如危險品不屬同一種類,則危險貨物的訂艙必須按其不同種類的危險特性分別辦理訂艙,以便船方按其不同性質的危險貨物按《國際海運危規》中的隔離要求分別堆裝運輸,以確保安全。
如一份信用證及一份合同中規定的氧化劑、易燃液體及腐蝕性物品同時出貨三種不同性質的貨物,必須在托運時按三種不同性質的貨物分別繕制三份托運單,切不可一份托運單同時出貨三種性質不一致的貨物;否則,船方將三種性質不同、互不兼容的貨物裝在一起,極易相互接觸,發生化學反應,導致燃燒、爆炸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