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從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50余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其中,對冷凍豬肉,冷凍鱷梨,非冷凍橙汁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對用于治療哮喘的生物堿類藥品和生產新型糖尿病治療藥品的原料實施零關稅。
食品進口報關新增或降低半導體檢測分選編帶機、高壓渦輪間隙控制閥門、自動變速箱用液力變矩器和鋁閥芯、鈮鐵、多元件集成電路存儲器、大軸膠片原料、光刻膠用分散液、培養基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紙制品進口暫定稅率。
此外,從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鎢廢碎料和鈮廢碎料的進口暫定關稅稅率,并恢復最惠國稅率。2020年將繼續對原產于23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稅率。
其中,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格魯吉亞、智利、巴基斯坦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2020年,繼續對已與中國建交并完成交換程序的最不發達國家實行優惠稅率。
并根據聯合國最不發達國家名單和中國的過渡安排調整適用國家的優惠稅率。從2020年7月1日開始,將對176種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五步減稅。同時與此相銜接,相應調整其中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進口暫定稅率。
進口關稅是一國海關對進口商品和物品征收的關稅。通常,所稱的關稅主要指的就是進口關稅。征收進口關稅將增加進口商品的成本,提高進口商品的市場價格,并影響進口的外國商品數量。因此,各國都以征收進口關稅作為限制外國貨物進口的一種手段。
適當的使用進口關稅可以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也可以作為一種經濟杠桿調節本國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對于進口商來說,進口關稅的變化會對其貿易成本造成巨大影響。近年來,我國積極擴大進口,本次關稅調整也是為了激發進口潛力,優化進口結構。
而本次關稅調整方案涉及的四類稅率中,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這三類,是根據已生效的多邊關稅協定和貿易優惠安排,按照約定分步實施;暫定稅率調整,是根據國內發展需要相機實施。